暨南大学国际能源学院/能源电力研究中心关于对教研室负责人进行换届的通知
2026-05-25
院内各单位:
学院各教研室负责人自2022年任职以来已届满,参照《暨南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(暨党发〔2023〕24号),经学院党总支会议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于2026年5月启动教研室负责人换届工作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,按照全面从严治党、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,突出政治标准,坚持事业为上,以事择人,把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管理岗位上来,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。
二、组织领导
本次换届工作,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组成换届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。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,工作组由学院办公室、各党支部书记组成。
三、任职条件
(一)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忠于党的教育事业,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(二)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,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及沟通能力,有较高的业务素质,愿意从事管理工作;
(三)具有大局意识、服务意识,责任心强、团结同志,作风民主、为人正派,能够密切联系群众;
(四)一般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。
四、岗位职数
序号 | 岗位(不定级别,任期三年) | 职数 |
1 |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研室主任 | 1 |
2 | 自动化教研室主任 | 1 |
3 |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教研室主任 | 1 |
五、工作程序
1.根据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,个人申报岗位意向。请在6月1日前,提交岗位意向表至学院办公室。
2.建议考察人选:根据岗位选拔任用条件、工作需要、人岗相适等具体情况,综合考量表现情况和个人意向,由岗位调整领导小组提出考察人选建议。考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差额确定,也可以等额确定。
3.民主测评及会议推荐:工作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谈话考察、民主测评、征求党支部意见等多种形式考察。范围按照知情度、关联度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。
4.推荐人选:工作组综合考察情况,提交领导小组集体酝酿后,提出拟任人选名单,提交学院党总支审议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
5.公示、任免:工作组对通过学院党总支会议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实行任职前公示,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按照程序发文任免,并报备上级党委。
六、纪律要求
1.换届工作中,要严格遵守有关干部任免的规定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原则,防止出现任人唯亲、跑官要官、贿选等违反组织原则的不正之风,严格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。
2.换届过程中,各负责人需坚守工作岗位,善始善终地履行职责,维护正常工作秩序,确保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和本次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;换届完成后,应在发文后2周之内完成接任(移交)工作。
3.学院党总支充分履行职责,纪检委员全程监督。
附件:1.
国际能源学院能源电力研究中心岗位意向报名表.doc
中共暨南大学国际能源学院党总支
暨南大学国际能源学院
2026年5月25日
